
10月15日,川发龙蟒发布《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全资孙公司湖北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公告披露,湖磷公司白竹磷矿此前发生的冒顶事故经监管部门认定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湖磷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及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条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决定对湖磷公司处以人民币60万元罚款。
川发龙蟒在公告中明确说明: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相关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