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山子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4年前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时任财务总监陆燕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是股份回购未完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5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亿元至10亿元回购股份,回购期限不超过6个月。后经董事会决议,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7月24日。截至到期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仅为1101.48万元,占回购计划下限的1.8%,未完成回购计划,该行为构成违规。
根据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时任财务总监陆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要求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财务核算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山子高科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以此为戒,认真整改,加强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