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来源:爱集微 #格林美# #董事会议事# #决策程序#
144

2026年1月28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如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部分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包括章程修改、增减资方案等。同时明确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的权限及决策程序。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行使主持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等职权。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代表一定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包含相关内容,提案应明确具体。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表决有特殊规定。会议记录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格林美# #董事会议事# #决策程序#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