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截至2025年2月18日累计诉讼仲裁金额6,737.01万元,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09%,于2025年3月11日才披露;子公司深圳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4年9 - 12月向董事长肖永富关联公司借入资金2,514.3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77%,2025年4月23日才追认并补充审议披露。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需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按要求整改,该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