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族激光董事会于2026年1月16日决定于2月2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并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通知内容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月2日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于当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12号大族全球智造中心1栋4楼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张建群主持,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一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379,4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2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9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5,319,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53%,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规。
会议表决通过两项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66,915,6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2473%;《关于公司为大族激光华东区域总部基地二期(北区)项目前期贷款、中长期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366,890,93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2406%。两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