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芯导科技发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 --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公告。
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合计持有的吉瞬科技100%的股权以及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瞬雷科技17.1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间接持有吉瞬科技和瞬雷科技100%的股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对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包括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