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当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投资方式为从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本金安全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虽产品属低风险,但仍面临宏观市场波动带来的收益波动、流动性等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应风控措施。
该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望提升整体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