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5亿股A股,多项议案待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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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国轩高科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公告。会议于2月4日在公司包河总部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4名独立董事均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一是《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和资格,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是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包括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在规定有效期内选择时机发行;发行对象不超35名,以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27,211.71万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00,000万元,用于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等四个项目;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此外,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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