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0日,铭普光磁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董事包括内部、外部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总裁、副总裁等。薪酬管理遵循公平、与绩效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激励与约束结合原则。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依职位价值等确定,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考核,部分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评价依据审计财务数据。中长期激励包括限制性股票等。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决定,履职合理费用公司承担,内部董事无津贴。
薪酬支付方面,内部董事和高管按工资制度执行,独董和外部董事津贴股东会通过后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发放。公司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如财务造假等情况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违规造成损失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等。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