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于1月28日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等事项。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月12日在上海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维航主持。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236名股东(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会,代表股份28,382,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12%。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律师。
会议对26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均获通过。如《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1387%。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