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召开,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议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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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7日,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董事会提前1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发布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及审议事项。

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15:0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会议由董事长邬若军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37,495,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04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8,143,4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757%。中小股东共21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8,925,9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709%。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21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45,638,9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801%。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进行表决。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5,546,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6%;反对87,319股,占0.1913%;弃权4,600股,占0.010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8,834,02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2%;反对87,319股,占0.9783%;弃权4,600股,占0.0515%。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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