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8日,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月7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达15日,股权登记日为2月24日。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月27日14点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月27日。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71,385,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085%。
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对《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进行表决,均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7%,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97.915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6611%,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97.9181%。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