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草案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为自然人,有特定情形者不能担任。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享有知情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等职权,需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公司设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名且不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职责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由9至12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在重大交易决策方面,对不同规模的交易有不同审议流程。董事会还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审计等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议事决策有明确工作程序和议程。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