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显示,截至出具日,广和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等。
该计划已履行部分程序,2026年2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同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公司已聘请信达出具法律意见。但尚需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时需在股东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此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会回避表决安排、公司融资时参与方式、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等方面均未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义务,后续随计划推进还需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