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召开,多项激励议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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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3日,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于2026年2月7日公告相关通知。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3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建盛路1号隆利科技广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由董事长吴新理主持,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118名,截至2026年2月25日收市,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8,926,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939%。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共5名,持表决权股份98,264,808股,占比43.0045%;网络投票股东113人,持表决权股份661,368股,占比0.2894%。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6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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