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明确多层级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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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对外投资指公司为获未来收益,以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投资活动。投资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需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为投资决策机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投资项目分析研究。指定部门收集投资信息并分析,提出项目建议书。总经理负责项目实施,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证券部负责资料归档及信息披露。

审批权限方面,达到一定标准的对外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未达股东会审批标准但满足一定条件的由董事会批准,未达董事会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特定标准需提供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

决策及管理程序上,超董事会权限的投资,经总经理初步评估、工作小组可行性分析、委员会评审后,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获批后相关部门实施,经营管理层监督。公司应与被投资方签合同,按规定投入资产,关注投资进展并及时调整。

对外投资出现特定情况可处置或收回,处置权限与批准投资权限相同。财务部对投资活动进行会计核算,控股子公司财务由其垂直管理,内部审计人员定期盘点投资资产。公司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需保密。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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