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奥拓电子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自查内容涵盖上市公司合规性、激励对象合规性、激励计划合规性等多方面。在上市公司合规性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且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方面,未包括特定股东及独立董事,最近12个月未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职务情形,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激励计划合规性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草案相关规定完整,绩效考核指标符合要求,限售期等也合规。此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有利意见,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和股东会表决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