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宸展光电发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月11日决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2月13日发出通知。本次股东会于3月19日16:00在厦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同时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76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6400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9045%。其中现场会议2人,持股52865369股;网络投票174人,持股3534797股。中小投资者175人,代表股份3601697股。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向子公司增资并建设海外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6288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股份的99.8015%;反对85059股,占0.1508%;弃权26900股,占0.0477%。中小投资者中,同意3489738股,占96.8915%;反对85059股,占2.3616%;弃权26900股,占0.7469%。该议案获得通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