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2日,华灿光电发布信息披露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规定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告的信息,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应遵循及时、公平、真实、准确等原则。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相关文件、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明确编制和披露时间要求,临时报告涵盖众多重大事件。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方面,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明确了定期报告和重大事件的编制、审核及披露流程。
此外,制度还对相关主体职责、信息披露媒体、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