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2日,华灿光电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
制度规定,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明确了各类关联方的认定情形。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定价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
决策程序上,不同额度的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同时,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也作出详细规定,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或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外,制度还规定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管十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