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华金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声明已同时符合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品德良好且无重大失信记录、满足北交所其他条件等;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多种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蘅东光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具备丰富会计知识和经验;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履职的其他情形。
华金秋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相关要求,接受监管,确保有精力履职,作出独立判断,不受相关方影响。若任职后不符合条件,将按规定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