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日常和专项监督基础上,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负责建立、实施和评价内控,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
评价结论表明,在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华塑控股母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主要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98.47%,营业收入占99.20%,业务包括组织架构、资金活动等,重点关注资金、采购等业务。
公司还制定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