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设立,是公司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决策。董事会设12名董事,含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本规则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如对外交易、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未达董事会权限的由总经理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担保事宜按公司章程规定,部分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部分由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根据金额不同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需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召开需提前通知,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