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1日,合力泰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综合考核确定,遵循责任、绩效、统筹兼顾、增长、竞争、激励原则。
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履职情况、制订薪酬方案并监督执行。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次年一次性发放。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涨跌幅度、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建立离任审计制度,若经营业绩不实,可调整年薪并追究责任。
在职期间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可扣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因财务造假等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