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8日,ST东尼发布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原则为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董事会论证并听取多方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时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平衡股东回报和公司资金需求。
利润分配政策方面,以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无重大资金支出等条件。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
符合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有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
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提案。股东会审议时应与股东沟通。盈利但未提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说明原因和资金用途。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情况。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规划,外部环境或自身经营变化可调整,规划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