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9日,华之杰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和办法,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显示,在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涉及组织架构、资金活动等多项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市场竞争、技术创新等风险领域。公司还优化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在缺陷认定及整改方面,报告期内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可通过监督机制及时整改。
2025年,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控审计,防范风险、弥补漏洞。2026年,公司将优化IFS系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督,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