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弘景光电发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372.58万元。原募投项目有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进行调整,总投资增至86,584.1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39,530.41万元(含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归还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拟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自有资金拟购同类不涉及高风险投资的产品。收益方面,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按规定管理,自有资金收益补充流动资金。
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采取选择优质金融机构产品、财务及时核对、内审监督、独董和保荐人检查、及时信息披露等风控措施。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开展,获董事会通过,保荐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