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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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1日,超颖电子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兼任管理职务的,按管理职务领薪,不重复领取;未兼任的,原则上不领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等。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公司内部制度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财务报告时,需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高管违规造成损失的,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薪酬并发起追索扣回程序。公司可根据经营等情况调整薪酬标准,也可设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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