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5日,松井股份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方面,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人事和财务部门配合实施。
薪酬标准上,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可获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和岗位变动等。公司还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
止付追索方面,因财务造假等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