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容诚审字[2026]361Z033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相关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金龙汽车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需注意,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且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一定风险。
审计意见显示,金龙汽车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