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日,龙图光罩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已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发行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如发行股份每股金额相等、不采用广告等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等。
发行人系由龙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资产、人员、财务等独立,具有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柯汉奇、叶小龙、张道谷为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56.99%股份。
发行人首发上市后股本演变合法合规,实际控制人股份无质押冻结。业务方面,经营范围合规,主营业务突出,持续经营无法律障碍。关联交易决策机制明确,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要财产权属清晰,重大债权债务合同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变化、行政处罚等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40nm - 28nm半导体掩模版生产线建设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