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三旺通信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1月12日,三旺通信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6年4月28日,三旺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本次回购方面,一是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需回购注销9,651股;二是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60%,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需回购注销128,131股,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37,782股,回购价格为15.34元/股。
本次作废方面,因激励对象离职需作废9,651股,因公司业绩不达标,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需作废128,131股,本次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37,782股。
律师认为,本次回购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