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富吉瑞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范围包括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遵循公平、竞争,责、权、利统一,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相符,以及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相关考核和政策制定,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独立董事津贴构成。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职务领取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薪酬发放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月核发基本薪酬并预发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此外,公司设有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在财务造假等情况下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对违规人员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