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4日,安培龙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邬若军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报告,并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