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海康威视发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4月18日发布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5月8日15:00在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胡扬忠主持,网络投票于同日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9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946,751,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864%。其中中小投资者2285名,拥有及代表股份数348,768,907股,占3.8055%。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11项议案,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他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4、6、10、1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