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8日,思创智联发布《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并于4月28日公告会议通知。
股东会现场会议于5月18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67号“医惠中心”23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魏乃绪未出席,由董事王万元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19,453,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13%。
本次股东会审议9项议案,包括《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均获通过。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