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9日,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24日公告相关事宜,公告刊登距会议召开达20日。会议于5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外婆泾路8号现场召开,同时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272,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97%。其中,现场出席14名,代表74,061,969股,占25.73%;网络投票391名,代表12,210,608股,占4.24%;中小投资者股东399名,代表20,480,488股,占7.12%。此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所有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且与通知一致,现场未修改议案。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9项决议,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等,各项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0%,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