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9日,朗威股份发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路7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9名,代表公司股份101,31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84%。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1,010,000股;网络投票股东44人,代表股份305,700股。
会议审议的6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