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燕东微发布《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召开公告。现场会议于5月22日15时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114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有权出席人员为截至5月18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174人出席,代表股份899,214,4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870%。
会议审议了9项议案,包括《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如《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数898,750,462,占比99.9484%;《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数898,719,694,占比99.9449%等。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