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2日,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应严控占用,关联方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决策实施,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
公司要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高管等对维护资金安全负责。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财务部定期检查。若控股股东侵占资产,董事会应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大股东资金占用时,经半数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其股份。
对于协助、纵容侵占资产的董事、高管,董事会将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公司及子公司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现象,将对责任人进行行政、经济处罚,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冲突时,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