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拟用2.13亿元剩余募资回购子公司股权,开立专户并签监管协议

来源:爱集微 #深圳新星# #募集资金管理# #新星洛阳#
429

2026年06月15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公开发行可转债5.95亿元,扣除费用后实收募资5.86亿元,于2020年8月19日存入专户,实际募资净额5.83亿元,已由天职国际验证,公司对募资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026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资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将“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剩余募资1.67亿元及“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资4640.17万元,合计2.13亿元用于“回购控股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为规范管理,董事会同意该子公司在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募资专户,授权管理层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子公司已在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开立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专户账号为86021110001701508,截至2026年6月9日余额为0元,仅用于回购股权。

协议还规定了各方权利义务,如丙方监督募资使用,乙方按月提供对账单等,协议自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销户失效。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深圳新星# #募集资金管理# #新星洛阳#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