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明确公司章程,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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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久日新材发布公司章程。该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制定,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

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为16,122.7251万元。公司经营宗旨为科技改造生活,创新引领发展,经营范围广泛,包括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与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等。

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16,122.725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在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转让有相应限制,董事、高管转让股份受任期和离职时间约束。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表决、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等有明确规定。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需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董事会还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适用董事相关义务规定。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利润分配遵循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满足一定条件时进行现金分红,也可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由股东会决定。

通知和公告方面,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等形式,公告以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载体。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方面,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需按规定程序进行,解散时需进行清算。章程修改有相应情形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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