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1日,恒大高新发布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会议于6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等代表股份102,239,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571%;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等代表股份53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67%。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会议无临时提案,未变更议案内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10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关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其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