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发布公司章程,明确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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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中润光学发布公司章程。公司系由嘉兴中润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28.36万元。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数为12,428.36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在股份转让方面,对特定股东和人员有相关限制。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多项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公司还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需按规定报送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等。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方式,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情况确定分红比例。

此外,章程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以及通知和公告的形式、方式等也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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