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发布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明确审批权限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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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或保证,涵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对外担保需遵循多项原则,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担保人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可执行的反担保,董事及经营管理层审慎对待,经营管理层如实向审计机构提供信息等。担保对象仅限于独立企业法人,反担保标的有规定范围,违规担保责任人需担责。

审批权限方面,部分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股东会审议特定事项有表决要求;其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批准。对外担保议案需包含被担保人多方面信息,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经批准的额度分次实施时,可授权董事长签署文件。

管理控制上,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反担保登记等事宜,妥善保管文件并按季填报情况表。财务负责人跟踪监督被担保人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及时汇报,董事长召集研究应对方案。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董事会可根据情况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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