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精测电子发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公告。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相关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