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7日,国科微发布《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该规划着眼公司长远发展,重视投资者回报,综合多种因素制定。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政策方面,当年净利润和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可分配,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现金分红超20%,超出部分可用股票分配。董事会会根据公司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发放股票股利需在保证现金分红和股本规模合理前提下,由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若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
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提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公司保障中小股东参与权,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时提供网络投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股东回报规划三年一周期,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三年审阅修订,公司重大变化调整规划需充分论证,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规划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