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05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告显示,利扬芯片于2024年12月29日与国芯微(重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李玲、李瑞麟、封晓涛、贾艳雷、孙絮研及李亮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拟收购前述股东合计持有的国芯微100%股权,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自收购事项披露以来,利扬芯片及各中介机构已对国芯微有序开展法律、财务、业务及技术等多维度尽职调查,管理层也开展多轮内部论证研讨,经充分论证分析及审慎考虑,认为本次交易条件目前尚未成熟,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收购。2026年9月4日,利扬芯片与国芯微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股权转让意向书》即告终止,除需继续遵守的保密约定外,其他条款对各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各方在《股权转让意向书》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利扬芯片表示,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仅为意向性约定,存续期间各方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股权转让正式协议,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终止本次收购是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无需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健推动现有主营业务发展,同时继续寻求适合公司的优质项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股东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