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越面临双重退市风险:股价连续16日低于1元,同时涉嫌财务造假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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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496,证券简称:*ST清越)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2026年9月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89元,总市值为4.01亿元。公司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条第一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被正式立案调查。2026年9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9号)。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针对交易类强制退市风险,公司已于2026年8月15日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并分别于8月28日、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9月3日、9月4日各披露一次,本次为第八次风险提示。针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公司自2026年5月9日起已多次披露相关进展及风险提示。

公告强调,如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2.6条,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将依法依规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表示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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