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事项变更的坑你入过吗

来源:爱集微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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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不打烊,小颜接着讲。商标注册事项变更是什么?有位资深审查员说过,通讯地址的变更是决定注册商标生死的大事,这话并不夸张。先上个图:

从严格意义上讲,上图被框起来的“商标图样、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甚至“代理/办理机构”的部分都算商标注册事项。到底为什么要做注册事项的变更、什么时间点去做变更以及怎么变更,且听小颜一一道来。

通常,商标申请在获得核准注册前,商标申请人对申请进展会比较关注跟上心,经常主动询问代理人,甚至会亲自去官网数据平台检索商标状态。而商标一旦获准注册,便认为万事大吉,再鲜有问津了。

然而,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无论是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商业策略、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产品规划等等,都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组织形式变更意味着企业名称会变,经营模式调整会导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现有办公场所无法适应人员新增的节奏时,企业会搬去更加宽敞、舒适的地方,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亦会随之变更。凡此种种,企业都会及时去工商管理机关作备案登记,唯独没有想到要对商标注册信息进行备案更新。

《商标法》第49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本条主要强调的是自行改变的后果,意在提醒不能“自行改变”,企业在使用注册商标时,相关事项要与商标核准注册时的范围一致。至于不一致会否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通常不太会发生。如果行政机关已经告知企业需要整改的情况下,商标使用人一般会及时整改,或变更实际使用中的事项,或变更注册登记证上的事项,总会想办法保持一致,不至于让自己的注册商标到被撤销的地步。无论如何,及时在商标主管机关进行变更是非常必要的,不信的话,请听小颜接着讲。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依照目前的实践,商标局发文主要有两种方式,电子发文与纸质发文,具体采用哪种,依所提出的商标业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还是纸件方式为准,当然,电子方式目前还未对所有商标业务开放,小颜本文讨论的是纸质发文。如果申请人的通信地址或者所委托代理机构发生变更,而商标权利人没有在商标局进行相关信息变更登记,那会直接导致无法接收商标局发出的纸质发文通知,包括关乎注册商标生死的《撤销答辩通知书》、《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及各种裁定书,从而失去答辩可能,甚至后续法律救济的机会。小颜曾经历过,一互联网公司,其名下重要注册商标被第三方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由于通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去商标局进行地址变更手续,导致该公司没有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未能在期限内进行答辩。等该公司在上市辅导期处置商标权属时,才发现该商标已被宣告无效,且已错失后续法律救济机会。上市进程无奈搁浅。

还有一种《撤销答辩通知书》,杀伤力也是杠杠的,如果因通信地址变更导致未收到该通知而没有在期限内提交使用证据的话,注册商标就会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撤销,企业却不自知。也许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如商标需要续展时才会发现商标早就被撤销了。更糟的情况是,突然收到“警告函”,因为自己的注册商标被撤销,而第三方已申请并获得该标的注册专用权,企业反而成了“侵权人”,被警告立即停止使用,何其冤哉!

因此,包括上图申请人名义、申请人地址,甚至是代理机构,一旦发生变更,企业都应及时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具体而言,在工商管理部门作完相关事项变更登记后就可以马上针对相同事项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需注意,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时,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

细心如你可能会问,上图的商标标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难免进行微调或者大动,企业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根据企业战略调整,会进行取舍或补充,那这些注册事项也要提变更申请吗?《商标法》24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法》23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情形中,多大程度的改变需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呢?小颜认为,可以参照最高院关于商标使用给出的解释:“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虽有细微差别,但未改变其显著特征的,可以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换句话说,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需改变其显著特征时,应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只是字体的微调、背景色的微调,则不属于应重新提出注册申请之列。

“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范围”指的是商标在获准注册时核定的商品/服务名称,上图的商品/服务如果在注册后有新增,请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如果有删减,可提出删减申请。如果实际使用的商品没有在注册时核定的范围内,或者注册后企业放弃了一些商品,而企业又没有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或删减申请的话,注册商标在被提起撤销申请时,很有可能因为无法有针对性地提供使用证据而被撤销。

从2019年7月1日起,通过网上办理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代理人变更等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不收取官费的。企业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总之,注册商标在后续管理过程中步步惊心,稍不留意就入坑。请企业一定要用心维护,及时变更、及时续展,随时关注商标状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校对/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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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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